香港中文大學心理學系

 

修讀計劃 – 指引及程序 2008-09

專修範圍證書

在任何專修範圍內修讀及取得最少五科及格(共十五學分)的學生將獲頒專修範圍證書,證書將列出學生所符合的所有專修範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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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需於 12月30日前(於第一個學期畢業的學生)或於4月30日前(於第二個學期畢業的學生)填妥「專修範圍證書表格」。學生如未能於限期前遞交「專修範圍證書表格」,學系將不會發出有關證書。請參閱「心理學專修範圍」詳情。